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金華市開展清剿火患戰(zhàn)役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金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金華市開展清剿火患戰(zhàn)役工作方案
為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嚴肅查處消防違法行為,有效消除社會面火災隱患,根據上級關于開展“清剿火患”戰(zhàn)役的部署和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礎上,深入排查整治社會單位(包括個體工商戶)、社區(qū)、鄉(xiāng)村火災隱患,力爭社會單位和場所檢查率達到100%、建筑消防設施完好率達到100%、一般火災隱患整改率100%、重大火災隱患掛牌督辦率100%、消防違法違規(guī)行為查處率100%、消防宣傳教育覆蓋率100%,實現基層火災防控能力大幅度提升、相關行業(yè)系統消防管理水平大幅度提升、公安和消防部門監(jiān)管力度大幅度提升、社會單位自我管理層次大幅度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質大幅度提升,有效預防亡人火災,全力遏制較大以上亡人火災,堅決杜絕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 二、戰(zhàn)役時間 2011年9月30日至2012年2月29日。 三、工作重點及措施 (一)“三合一”場所。各縣(市、區(qū))政府要組織公安、消防、安全監(jiān)管、建設(房管)、規(guī)劃、工商、國土資源等部門對服裝、制鞋、襪業(yè)、箱包、化纖、印刷、小化工、工藝品、竹木加工業(yè)等行業(yè)家庭生產加工作坊進行排查,切實摸清生產性“三合一”場所底數,重點整治生產、倉儲區(qū)域和人員住宿未防火分隔等隱患。 (二)居住出租房。婺城區(qū)、金東區(qū)政府及金華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管委會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40%以上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整治任務,力爭三年任務兩年完成。其他縣(市)年底前全面啟動市級以上中心鎮(zhèn)、縣城所在地和省級以上開發(fā)區(qū)的居住出租房消防專項整治。主要整治居住出租房的耐火等級、功能區(qū)分隔、電氣線路敷設、疏散通道、“四小件”配置等方面問題。 (三)各類小單位、小場所。各縣(市、區(qū))要組織鄉(xiāng)鎮(zhèn)(街道)對社區(qū)、農村個體或者家庭經營的小酒吧、小網吧、小浴室、小足浴室、小歌廳、小棋牌室、小桌球室等小娛樂場所和小旅館、小餐館、小商店、小修理店、小美容美發(fā)店、小洗衣店進行排查,重點整治建筑耐火等級、經營區(qū)域和人員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術規(guī)范、違章用火用電、堵塞安全出口、違規(guī)設置員工宿舍等隱患。 (四)高層、地下建筑。各縣(市、區(qū))要組織公安、消防等對本地高層和地下建筑進行排查,重點整治消防車通道堵塞、占用舉高車作業(yè)和撲救場地、消防管網無水、水泵房控制開關設置為手動、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無證上崗等問題。 (五)人員密集場所。各縣(市、區(qū))要組織公安、消防、教育、文化、民政、商務等部門對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進行排查,重點整治建筑消防設施損壞、關停、癱瘓,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鎖閉,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無證上崗,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不落實等問題。教育部門要組織學校開展排查整治;民政部門組織社會福利機構開展排查整治;文化部門組織開展公共娛樂場所排查整治;衛(wèi)生部門組織醫(yī)院開展排查整治;安全監(jiān)管部門組織工礦企業(yè)開展排查整治;商務、工商部門組織商場、市場開展排查整治;旅游部門組織星級賓館、飯店開展排查整治,督促落實整改火災隱患,對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等評定標準的要及時采取降級或撤銷星級等措施。 (六)建筑消防設施。公安、消防和建設等部門要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整治未按標準配備消防設施,自動消防設施停用、損壞、拆除,建筑消防設施管理責任不落實等問題。 (七)未排查整治的區(qū)域和單位場所。各縣(市、區(qū))要對近年來未進行消防監(jiān)督檢查和排查整治的區(qū)域、單位和場所要進行排查,重點整治未經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及備案抽查的建筑,未經投入使用、營業(yè)前消防安全檢查的公眾聚集場所,消除火災隱患死角和盲區(qū)。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1年9月30日前)。各地要按照本方案,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任務,召開動員大會,全面動員有關部門、社會單位、村(居)民委員會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迅速打響“清剿火患”戰(zhàn)役。 (二)清剿火患階段(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2月6日)。各地要在前階段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礎上,將“清剿火患”戰(zhàn)役的目標任務細化量化,做到不漏一個社區(qū)、一個村莊、一個單位場所。對前階段已經排查整治過的要進行“回頭看”。 (三)總結提高階段(2012年2月7日至2月29日)。各縣(市、區(qū))政府、各相關部門要對本地、本部門的工作情況進行匯總分析,認真總結經驗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長效排查整治機制,鞏固、深化戰(zhàn)役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為加強對“清剿火患”戰(zhàn)役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市“清剿火患”戰(zhàn)役指揮部,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勞紅武任指揮長,市政府副秘書長施美紅、市公安局局長助理項平、市消防支隊支隊長周志忠為副指揮長。各縣(市、區(qū))和金華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要參照市里做法,成立戰(zhàn)役指揮部,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協作,明確職責分工,落實剛性執(zhí)法措施。要建立健全網格化管理和聯合執(zhí)法機制,落實每個“網格”的責任人和排查整治任務,形成“清剿火患”的強大合力。 (二)全面深入清查。各地要組織和發(fā)動行業(yè)、部門、街道(鄉(xiāng)鎮(zhèn))、社區(qū)、居(村)委會對社會單位實行“實名制”排查,逐一登記,建立臺賬,并落實“戶籍化”管理,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消防部門要加強檢查指導,督促社會單位落實主體責任,排查整改火災隱患。 (三)掛牌督辦重大隱患。在清剿行動期間發(fā)現的一般火災隱患,能當場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責令限期整改。對發(fā)現的重大火災隱患,按照隱患大小和整改難度分別實行市、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掛牌督辦,明確督辦部門和相關責任,加大督辦力度,督促有關單位限期完成整改。 (四)加大宣傳力度。要將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貫穿“清剿火患”戰(zhàn)役的全過程。在農村、城鄉(xiāng)結合部針對老人、兒童、農村居民和外來務工人員等群體,廣泛開展安全用火用電、撲救初起火災和火場逃生等消防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清剿火患”戰(zhàn)役期間,各地要在新聞媒體建立“清剿火患”戰(zhàn)役專欄,每周要跟蹤報道排查整治進展情況、曝光重大火災隱患、宣傳典型火災案例,形成濃厚的輿論氛圍。各地要在10月底前完成火災隱患舉報投訴中心建設,在當地主流媒體公告舉報內容、舉報方式,并落實獎勵資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