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市直相關(guān)部門:
經(jīng)市政府同意,現(xiàn)將《全市公安基層派出所和交警中隊營房建設(shè)三年規(guī)劃(2020—2022年)》印發(fā)給你們,請結(jié)合實際,貫徹執(zhí)行。
金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4月1日
全市公安基層派出所和交警中隊
營房建設(shè)三年規(guī)劃(2020—2022年)
公安基層派出所和交警中隊(以下簡稱“一所一隊”)是維護國家政治穩(wěn)定和社會秩序安定的重要力量,是公安工作的基礎(chǔ),是創(chuàng)新發(fā)展“楓橋經(jīng)驗”的主力軍。為全面貫徹落實全國、全省、全市公安工作會議精神,根據(jù)市委關(guān)于加強新時代金華公安工作的有關(guān)意見,推動“一所一隊”基礎(chǔ)工作轉(zhuǎn)型升級,提升基層社會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水平,特制定本規(guī)劃。
一、總體目標
2022年前解決縣(市、區(qū))“無房、危房”派出所、交警中隊問題,改擴建老舊派出所、交警中隊。通過三年建設(shè),著力解決目前全市部分公安機關(guān)“一所一隊”建設(shè)存在的布局不夠合理、功能設(shè)施不夠完善、尚有無房所隊等影響執(zhí)法辦案、服務(wù)群眾和日常辦公秩序的問題,推進全市公安機關(guān)“一所一隊”規(guī)范化建設(shè),形成布局合理、配套齊全、設(shè)施規(guī)范、和諧便民的基層公安派出所和交警中隊建設(shè)格局,為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營造更加和諧穩(wěn)定的社會環(huán)境。
二、規(guī)劃原則
(一)突出重點、有序推進。根據(jù)警情數(shù)、處警時間、專業(yè)需求等因素合理規(guī)劃“一所一隊”營房建設(shè),在整體推進的基礎(chǔ)上,重點安排無房、危房以及面積嚴重不足(低于標準面積50%)的項目。
(二)面向?qū)崙?zhàn)、功能實用。“一所一隊”營房要參照公安部及省、市相關(guān)建設(shè)標準,切實體現(xiàn)公安派出所和交警中隊實戰(zhàn)履職的職能特點,真正滿足實際工作需要。
(三)統(tǒng)籌規(guī)劃、避免重復(fù)。農(nóng)村公安派出所和交警中隊營房建設(shè),可與刑偵責(zé)任區(qū)中隊、流動人口管理機構(gòu)等資源整合,特別是辦案場所、窗口服務(wù)場所、警體訓(xùn)練場所等功能用房,應(yīng)當共建共享。以有利于工作為原則,科學(xué)論證,統(tǒng)籌謀劃,優(yōu)化項目布局,充分利用現(xiàn)有設(shè)施,加強內(nèi)外部資源整合共享,切實避免重復(fù)建設(shè)和浪費。
三、規(guī)劃建設(shè)依據(jù)
全市公安機關(guān)“一所一隊”營房建設(shè)主要參照《公安派出所建設(shè)標準》(2016修訂版)、《交警隊用房建設(shè)標準》、省公安廳等四部門《關(guān)于進一步加強公安派出所和交警中隊技術(shù)業(yè)務(wù)用房建設(shè)的意見》(浙公通字〔2017〕88號)等文件規(guī)定以及市委有關(guān)加強公安業(yè)務(wù)用房、基層所隊等基礎(chǔ)設(shè)施建設(shè)的意見,結(jié)合本地實際,合理確定建設(shè)內(nèi)容、建設(shè)規(guī)模和建設(shè)水平。
(一)規(guī)劃建設(shè)內(nèi)容。
由房屋建筑、附屬設(shè)施和場地三部分構(gòu)成。其中:
1.房屋建筑。主要包括基本用房、設(shè)備用房和附屬用房三類。基本用房主要包括:窗口用房、辦案用房、業(yè)務(wù)保障用房、后勤保障用房。設(shè)備用房主要包括:通風(fēng)空調(diào)、給排水、電氣、消防、建筑智能化系統(tǒng)、電梯機房等。附屬用房主要包括:食堂、車庫、場區(qū)門衛(wèi)室等。
2.附屬設(shè)施。主要包括:警體訓(xùn)練設(shè)施、消防設(shè)施、網(wǎng)絡(luò)通信設(shè)施、充電樁等。
3.場地。主要包括: 警用、社會車輛停車場和警用訓(xùn)練場、大件涉案物品停放場所、涉案車輛臨時扣押場、道路、綠化等。
(二)規(guī)劃建設(shè)規(guī)模。
結(jié)合金華實際,“一所一隊”營房建設(shè)規(guī)模應(yīng)根據(jù)民警編制和輔警核定人數(shù)、轄區(qū)面積、轄區(qū)人口、轄區(qū)警情、轄區(qū)道路、轄區(qū)車輛以及社會經(jīng)濟發(fā)展水平等因素綜合確定,并可根據(jù)轄區(qū)內(nèi)近三年的案件量、交通事故量、人口數(shù)量、車輛數(shù)量的平均增長幅度等浮動,確保公安部提出的基層民警備勤休息用房“城區(qū)一人一張床、鄉(xiāng)鎮(zhèn)一人一間房”建設(shè)目標落實到位,適當預(yù)留發(fā)展空間。
(三)功能區(qū)劃分。
全市公安機關(guān)“一所一隊”營房功能區(qū)劃分應(yīng)結(jié)合《公安機關(guān)執(zhí)法辦案場所設(shè)置規(guī)范》(公通字〔2010〕56號)、《浙江省公安廳關(guān)于全面推進“三位一體”執(zhí)法管理機制建設(shè)的指導(dǎo)意見》(浙公通字〔2015〕93號)等規(guī)定,按照“對內(nèi)對外分開、工作生活分開”原則,分別設(shè)置相對獨立的辦公、辦事、辦案、生活等區(qū)域。
(四)外觀形象與標識。
全市公安機關(guān)“一所一隊”營房建設(shè)外觀形象與標識應(yīng)符合公安部和省公安廳的有關(guān)規(guī)定。
四、分步推進規(guī)劃
根據(jù)全市公安機關(guān)“一所一隊”營房現(xiàn)狀,結(jié)合各地土地、資金等相關(guān)要素保障實際,分步分類有序推進。
(一)新建(遷建)一批。對新設(shè)立、原營房功能嚴重不足
且周邊無擴建空間或?qū)儆跓o國有產(chǎn)權(quán)房(含危房)的19個派出所和9個交警中隊,予以新建(遷建)。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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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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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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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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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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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分局乾西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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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前期,2022年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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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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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分局城西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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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前期,2021年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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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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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分局三江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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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前期,2021年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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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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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分局西關(guān)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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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前期,2022年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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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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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分局江南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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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前期,2022年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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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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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東分局赤松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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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前期,2022年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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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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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溪市公安局上華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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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前期,2021年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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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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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溪市公安局梅江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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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開工,2021年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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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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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溪市公安局香溪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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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前期,2021年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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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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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陽市公安局南市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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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前期,2021年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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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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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陽市公安局六石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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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前期,2021年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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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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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陽市公安局城東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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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前期,2021年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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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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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陽市公安局虎鹿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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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前期,2022年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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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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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義縣公安局桃溪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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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前期,2022年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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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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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義縣公安局茭道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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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前期,2022年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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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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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義縣公安局新宅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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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前期,2022年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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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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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縣公安局浦陽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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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前期,2022年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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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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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縣公安局尚湖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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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開工,2021年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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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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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縣公安局玉山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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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開工,2022年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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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中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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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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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羅店交警中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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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前期,2021年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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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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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江南交警中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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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前期,2021年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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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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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溪市公安局上華交警中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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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前期,2021年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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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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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溪市公安局女埠交警中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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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前期,2021年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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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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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溪市公安局梅江交警中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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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前期,2021年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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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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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烏市公安局城區(qū)交警三中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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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開工,2021年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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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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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陽市公安局橫店交警中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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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前期,2021年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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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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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公安局龍山交警中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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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前期,2021年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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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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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縣公安局杭坪交警中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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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前期,2021年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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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改造一批。對相對功能不全、場地不足、但有條件就地改建或周邊有合適擴建空間的4個派出所和5個交警中隊,予以改造。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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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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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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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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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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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烏市公安局云驛小鎮(zhèn)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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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開工,2021年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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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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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義縣公安局壺山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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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前期,2021年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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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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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縣公安局仙華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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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開工,2021年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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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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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縣公安局浦南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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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開工,2021年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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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中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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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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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烏市公安局蘇溪交警中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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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開工,2020年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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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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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烏市公安局福田交警中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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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開工,2020年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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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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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公安局交警三中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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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開工,2021年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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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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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縣公安局城區(qū)交警中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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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開工,2021 年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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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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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縣公安局黃宅交警中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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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前期,2022年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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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lǐng)導(dǎo)。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一所一隊”營房建設(shè)工作。要經(jīng)常聽取工作情況匯報,全面掌握工作進度,特別是針對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具體問題,第一時間統(tǒng)籌協(xié)調(diào)、第一時間研究分析、第一時間幫助解決。要集中專門力量,成立工作專班,派單式分解任務(wù)、項目式安排進度、戰(zhàn)役式推進工作,為全面落實“一所一隊”營房建設(shè)工作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二)做好溝通協(xié)調(diào)。按照屬地負責(zé)、分級保障原則,各地各部門要將本規(guī)劃明確的建設(shè)項目納入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整體規(guī)劃和年度政府投資項目計劃,統(tǒng)籌協(xié)調(diào)發(fā)改、財政、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建設(shè)等部門給予政策傾斜,切實加強土地、資金等相關(guān)要素保障,確保規(guī)劃建設(shè)目標落實到位。
(三)切實履行職責(zé)。各縣(市、區(qū))公安部門要把“一所一隊”營房建設(shè)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統(tǒng)籌推進,明確任務(wù),壓實責(zé)任,建立完善工作責(zé)任制。市公安局要對各地“一所一隊”營房建設(shè)工作進度緩慢、工作措施不力、工作任務(wù)不能按時完成的進行督導(dǎo)通報。